債務重組

債權人收到的相關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債務轉為資本將債務轉為資本,應分別以下情況處理:1、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債務人應當在滿足金融負債終止確認條件時,終止確認重組債務, 並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股份的面值總額確認為股本;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與股本之間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重組債務的帳面價值與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1、以庫存材料、商品產品抵償債務債務人應視同銷售進行核算。企業可將該項業務分為兩部分,一是將庫存材料、商品產品出售給債權人,取得貨款。出售庫存材料、商品產品業務與企業正常的銷售業務處理相同,其發生的損益計入當期損益。二債務重組是以取得的貨幣清償債務。但在這項業務中實際上並沒有發生相應的貨幣流入與流出。5、債務重組以資產、將債務轉為資本等清償某項債務以資產、將債務轉為資本等方式清償某項債務的一部分,並對該項債務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債務人在轉讓非現金資產的過程中發生的一些稅費,如資產評估費、運雜費等,直接計入轉讓資產損益。對於增值稅應稅專案,如債權人不向債務人另行支付增值稅,則債務重組利得應為轉讓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和該非現金資產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與重組債務帳面價值的差額;如債權人向債務人另行支付增值稅,則債務重組利得應為轉讓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重組債務帳面價值的差額。以債務轉為資本的,債權人應該將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按公允價值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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