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要求住房租賃企業不得利用銀行貸款等融資渠道獲取的資金惡性競爭搶佔房源。治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和虛假房地產廣告,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管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知名企業找到適合的房地產代銷,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房屋市場管理處、房地產開發管理處、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事務中心,抽調專人負責專項行動的日常工作。依托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專班機制,房地產代銷保持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連續性、穩定性,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松。重點檢查群眾反映問題較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在建在售商品房項目以及房地產經紀機構。各成員單位應建立長效機制,房地產代銷在專項行動結束之後,將相關工作納入各部門的日常監管範圍,實行常態化管理,強化互動、聯合處置、資源共享。各區也要對應市級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專項行動方案,細化工作任務,落實監管職責,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房地產代銷區級各相關部門通過專項執法、聯合執法等多種方式依據各自職責分工對群區內所有商品房在售項目、房地產經紀機構進行全覆蓋檢查,對存在違規行為的企業要督促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要高限處罰,房地產代銷,要依法從嚴懲處。對開展整治行動不力、人民群眾投訴較多、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較嚴重的地方,要加大督查力度。建立監管長效機制。要堅持整頓規範與制度建設並重、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督並重房地產代銷、加強管理與改善服務並重、投訴受理與主動監管並重,逐步建立健全房地產行業信用體係,積極推進房地產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