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 投資買賣合作經營。住宅建築區劃內規劃的車位、車庫出租的,建設單位、停車場經營者應當按照住宅停車場議價規則的規定,與全體業主協商確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准,並書面告知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未按照住宅停車場議價規則的規定進行協商議價的,建設單位、停車場 投資停車場經營者不得提高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准。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未依法協商議價,擅自提高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准的行為進行查處。通過立法建立健全議價規則等機制,以市場化的手段對住宅停車場經營者定價行為進行約束和監管,停車場 投資明確職責分工和處罰條款,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為放開停車收費後的價格管理工作提供依據和執法保障。停車場 投資對於行政管理部門來說,公安、價格、國土、規劃、房屋、建設、工業和信息化、財政、工商、稅務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未按規定查處擅自提高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准行為的停車場 投資,由上級主管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停車場 投資廣州市交委停車場管理處副處長周光武在8月初的聽証會上指出,目前路內停車費收費為經營服務性收費,而價格管理有關法規規定,國家機關和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不得收取經營服務性費用,這將導緻路內停車費無法上繳財政,因而有必要將路內停車位列為行政事業性收費,解決收費性質和政府直接監管模式不相容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