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一對一個別指導教學

採一對一個別指導教學,是指經銷商未主動營銷,但應個別客戶的要求,向該客戶交付商品或服務。如果由於協議一方的壓力或激勵,建議價、指導價或最高價被多數或全部經銷商所執行,在實質效果上等同於固定轉售價或限定最低轉售價時,個別指導根據個案具體情形,該等行為有可能被認定為固定轉售價或限定最低轉售價。除代工協議的情形,汽車製造商與配件、個別指導修理工具、檢測儀器或其他設備供應商之間達成約定,限制此類供應商向經銷商、維修商或最終用戶銷售有關配件、修理工具、檢測儀器或其他設備。個別指導供應商和經銷商之間可以通過平等協商約定合同產品的銷售目標、庫存品種和數量。但是,供應商單方制定並強制經銷商接受不合理的銷售目標、庫存品種和數量,有可能導致經銷商承擔合同產品的排他購買義務,個別指導因而排除相關市場的競爭。汽車售後市場有效競爭需要保障售後維修技術資訊的可獲得性,個別指導同時保障測試儀器和維修工具的可獲得性。因此,在其品牌汽車售後市場上具有支配地位的汽車供應商無正當理由,不應限制維修技術資訊、測試儀器和維修工具的可獲得性,汽車供應商通常與經銷商約定參與共同推廣和營銷活動並要求經銷商分攤合理費用。此外,為確保品牌推廣的整體效果,汽車供應商通常為經銷商設置遴選媒體的合理的質量型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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